领证不满一个月如何办理离婚

问答03

领证不满一个月如何办理离婚,第1张

领证不满一个月如何办理离婚
导读:领证不满一个月的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协议不成的,请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双

领证不满一个月的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协议不成的,请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是否离婚,以及双方的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

登记后一个月离婚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采取是登记制,经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就是法律所承认的夫妻关系,一个月后办理离婚手续也是法律上所说的协议离婚。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 *** 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夫妻双方如果在结婚一个月之后要进行离婚的话,首先夫妻双方还是要协商好,在这一个月之内共同财产的相关分割,如果双方有子女的话,还需要协商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确定进行离婚的话,那么签署好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之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曾在大使馆、总领事馆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可以在大使馆、总领事馆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一、申请所需材料 1、护照和护照照片页复印件(希加入国内居民身份证号码者,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民票》原件(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在留卡》或《外国人登录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当事人单人证件照片各2张(3cm×4cm) 4、当事人《结婚证》及复印件 5、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6、填写《离婚协议书》(1式3份) 说明: 1、申请人须在领事官员面前,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填写当日日期。 2、办理登记离婚申请及领取离婚证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 3、婚姻关系在国内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缔结,当事人申办离婚登记的,使领馆不予受理。可通过以下 *** 办理登记离婚: 一是双方当事人都居住在国外的,可以在当地市区办理登记离婚; 二是双方或一方(如另一方已回国)可以在大使馆、总领事馆办理委托书委托国内中国人在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办理离婚; 三是双方回国,共同到国内原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或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判决离婚

网上不能申请离婚,但可以预约离婚。

男女双方想网上预约离婚的,网上搜索结婚登记地的所在市或者省的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进行预约;预约时需输入男女双方的证件号码、预约登记日期和联系 *** 等相关信息,预约成功后双方根据预约日期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等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我国离婚只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之一步,进入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平台。

第二步,选择你所需要办理的预约服务;然后按照提示的步骤,填写相应信息,即可完成预约。

第三步,预约完成后,可以进行查询、评价、取消预约;一般网上预约需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30日内的工作日。

我国无法在网上申请离婚,因为离婚是具有极强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到场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我国离婚途径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

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的一种方式。

这种情况,男女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的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一种方式。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无法协议离婚,主张离婚的一方可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且可以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一并主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开庭进行审理。经查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则应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一、申请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材料并提出申请,在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申请离婚登记,需由双方共同提出,仅一方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在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二、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对查验无误的双方,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冷静期

《民法典》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起计,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同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此时另一方当事人仍然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只能通过诉讼或者重新申请离婚登记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四、审查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等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五、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双方当事人发给离婚证。至此,协议离婚完成。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主要包括确定管辖法院、起诉、开庭审理、判决、执行,但并非每个案件都必须经历上述所有程序。

一、确定管辖法院

1、具备诉讼资格

夫妻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下列情形除外: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离婚诉讼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住所地一般是指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满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公民住院就医的除外;

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满一年的,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被告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监禁的,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在原告经常居住地起诉)。